关于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9-24  浏览:次  来源:    作者:psz

 

 关于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院、系(部)、单位:

为及时、准确地把握学校固定资产增减情况,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信息化建设,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、数据真实可靠,我处资产管理科将于20194月至20196月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盘点清查工作目标

(一)全面摸清学校固定资产的家底。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,真实、完整地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状况,规范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,促进学校固定资产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,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。

(二)完善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。通过固定资产盘点清查,加强固定资产“一物一卡一条码”管理,充实固定资产卡片信息,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,夯实学校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的基础,并为上级主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,进一步推动学校固定资产规范化、信息化、科学化管理。

(三)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。根据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发现的问题,在全面总结、认真分析的基础上,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,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。

二、盘点清查基准日:20181231日。

三、盘点清查范围:学校各院、系(部)、单位。

四、盘点清查内容: 20181231日前购置、入账、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,包括一般教学设备设施、专项教学设备、办公设备、家具、交通工具、软件、其它资产和低值品等。

五、盘点清查工作安排

本次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分组织准备、自查盘点、盘点复核、总结反馈、问题整改等五个阶段进行:

(一)组织准备阶段(201941日—201948日)

各院、系(部)、单位在201948日前确定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负责人,负责组织落实固定资产自查工作,并将人员名单报送至资产管理科。

资产管理科发放固定资产明细账到各单位。

学校按规定由后勤处、财务处工作人员组成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小组,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复核。

(二)自查盘点阶段(201949日—2019415日)

各院、系(部)、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占有、使用的固定资产,采取“以物对账,以账对物”,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,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账、物、卡是否一致(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编号、资产名称、品牌型号、存放地点、使用(管理)人,共五项),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(如无标签,请及时向资产管理科反映情况)以及固定资产的完好情况等。

在进行固定资产账物核实过程中,对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,并填写《有账无物登记表》。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需要填写《有物无账登记表》。对部分当前不使用的闲置固定资产,要在核查的基础上加强管理或进行调剂。对于需要调拨的固定资产,请填写《固定资产调拨单》。以上表格须在2019415日前报送至资产管理科。

(三)盘点复核阶段(2019416-2018613日)

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,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小组将进行盘点复核。

单位名称

盘点复核时间安排

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

2019416-18

工业自动化系

2019419-23

汽车工程系

2019424-26

外国语学院

2019429-55

会计系

201956-8

建筑工程系

201959-13

经济管理学院

2019514-16

体育系

2019517-21

信息技术学院

2019522-24

艺术系

2019527-29

基础课教学研究部、

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

2019530-64

图书馆、行政部门

201965-12

(四)总结反馈阶段(2019613日—2019617日)

盘点复核无误后,资产管理科将出具盘点清单,由使用(管理)人、使用部门负责人、后勤处、财务处签章确认,盘点清单由资产管理科存档。同时,资产管理科将向各院、系(部)、单位反馈盘点结果,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院、系(部)、单位提出整改意见。

(五)问题整改阶段(2019618-2019620日)

存在问题的院、系(部)、单位根据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。

本次资产盘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、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院、系(部)、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,责任到人,层层落实,确保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顺利完成。

 

 

 

后勤处     

20194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