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单位、部门:
为及时、准确地掌握学校资产增减变动情况,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,促进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建设,保证资产账实相符、数据真实可靠,我处资产管理科将于2020年12月开展资产盘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盘点工作目标
(一)全面查清学校资产情况。通过对学校资产进行全面盘点,从而真实、完整地反映学校资产的状况,规范资产的监督管理,促进学校资产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,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。
(二)完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。通过资产盘点,加强资产“一物一卡一条码”管理,充实资产卡片信息,完善学校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,并为上级主管部门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,进一步推动学校资产信息化、科学化管理。
(三)完善资产管理制度。根据资产盘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在全面总结、认真分析的基础上,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,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。
二、盘点范围及内容
全校各单位、部门在实地盘点日前购置、入账以及投入使用的资产,包括一般教学仪器设备、专项教学设备、办公设备、家具、交通工具、软件、其它资产和低值耐用品等。
三、盘点工作安排
本次资产盘点工作分组织准备、自查盘点、盘点复核、总结反馈、问题整改等五个阶段进行:
(一)组织准备阶段(2020年12月2日-12月3日)
各单位、部门于2020年12月3日前确定资产盘点负责人,负责组织落实资产自查工作,并将人员名单报送资产管理科。资产管理科发放资产明细账到各单位、部门。
(二)自查盘点阶段(2020年12月4日-12月8日)
各单位、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占有、使用的资产,采取“以物对账,以账对物,逐一核实”的方式进行,主要核对资产的账、物、卡片是否一致(主要内容包括资产名称、型号规格、资产编号、存放地点、使用(管理)人等),资产标签是否完整(如无标签,请及时向资产管理科反映情况),资产是否完好等等。
在进行资产账物核实过程中,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,并填写《有账无物资产统计表》。对有物无账的资产需要填写《有物无账资产统计表》。对当前不使用的闲置资产,要在核查的基础上加强管理或进行调剂,并填写《资产处置统计表》。以上表格须在2020年12月8日前报送资产管理科。
(三)盘点复核阶段(2020年12月9日-12月29日)
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,将由学校后勤处资产管理科盘点工作小组对学校资产进行盘点复核。以下是各单位盘点复核时间安排:
单位名称 |
盘点复核时间安排 |
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|
12月9日-10日 |
工业自动化系 |
12月11日-14日 |
汽车工程系 |
12月15日 |
外国语学院 |
12月16日-17日 |
会计学院 |
12月18日-21日 |
体育系 |
12月22日 |
信息技术学院 |
12月23日-24日 |
艺术系 |
12月25日 |
基础课教学研究部、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12月28日 |
行政部门、图书馆等 |
12月29日 |
建设学院(鼎湖校区) |
12月9日-10日 |
经济管理学院(鼎湖校区) |
12月11日-14日 |
会计学院(鼎湖校区) |
12月15日 |
行政部门、图书馆等
(鼎湖校区) |
12月16日 |